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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123-4555BOB无锡专注“暖企”:措施更优企业少“忧”
BOB锡山区法院在东港镇设立全省首个基层“信用修复辅导工作站”,助力完善东港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潘唐玮 摄
执行干警使用移动执行终端对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的财产情况进行摸底。潘唐玮 摄
江苏省无锡市是近代民族工商业发祥地和“苏南模式”发源地。无锡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以高质量执行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以“暖企”行动为牵引,以“助企”“护企”“惠企”“安企”行动为支撑,是江苏法院贯彻党中央、江苏省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无锡法院坚持把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与其他单位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在“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中聚焦靶心,精准施策,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当前,一些企业因涉诉被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后,在生产、销售、经营、融资、上市等方面受到诸多限制。法院纳失后企业“修复信用、恢复活力”的需求十分迫切。
“你们在浙江瑞安法院有被执行案件,这事要尽快解决……你们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还是要有信心,最近接到新订单没有?”在无锡某机车部件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华伟边问边记。
该机车部件公司负责人告诉华伟,公司因多方面原因,生产经营一度举步维艰,现在情况稍有好转,但资金还是相当紧张,因一笔货款结算问题,与浙江瑞安某公司产生纠纷。
这家机车部件公司是锡山区失信企业的一个缩影,这些失信企业大部分被锡山法院纳入失信名单,还有近20%被省外法院纳失。锡山区信用办前期已进行全面摸排,并完成相关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信息摸底表》,对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有了大体了解。
华伟告诉记者,现实中企业被执行纳失的原因很多,仅用资产和经营状况来评判企业有无履行能力,不能涵盖全部情况。在分析失信企业的整体情况后,锡山法院在完成《信息摸底表》的基础上,前往企业属地村委、街道等基层组织进行调查,完成一份调查笔录,拍摄一段现场视频。
实地走访的效果很明显。在与该机车部件公司沟通过程中,华伟得知,该公司只有这一起执行案件,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后,负面效应已经产生,产品销售已受影响。华伟向该公司负责人说明纳失的严重后果,该负责人下定决心尽快筹资,履行债务,争取早日解除失信。
不久后,该机车部件公司向华伟反馈,他们的债务已经履行完毕,浙江瑞安法院撤销了公司的失信信息,并出具了结案通知书。
排查工作开展以来,锡山法院已经完成777家失信企业的修复和退出,其中38家与该机车部件公司存在同样情况的涉省外法院纳失企业在劝导下主动履行债务,失信记录被删除,成功“脱黑”。
由区信用办全面摸底,加之区法院实地调查,这种由锡山区首创的“双轨制”摸排模式启动以来,锡山失信在业企业的信用治理率已达84.07%,居全市第一。“双轨制”摸排重在“脱黑”,而另一机制——“全流程预警帮扶”则重在预防:在信用修复前嵌入正向激励环节,建立起“风险告知—失信预警—信用帮扶—信用修复”的全流程信用预警帮扶机制,鼓励当事人积极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从而有效控制失信企业的增量。
截至2022年11月底,锡山区法院已累计发出各类风险告知书510份,BOB帮扶企业88家,纳失企业数量相较去年同期锐减95%。
除上述两种机制外,2022年3月,锡山区法院在东港镇政府设立全省首个“信用修复辅导工作站”,同步挂牌成立“助企服务站”。该院创新采用法院执行局和属地人民法庭共同发力方式,在开展严重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以诉源治理为发力点,对涉诉企业加大协调、调解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失信行为发生。
无锡法院将失信企业分为“可退出、可帮扶、严惩戒”三类,分类施策,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协调处处长缪星介绍了相关情况——
什么情况可退出?就是法院主要对已经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引导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屏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公示信息,让企业扔掉包袱,轻装上阵。
什么情况可帮扶?就是法院对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暂时不具备屏蔽、撤销条件的主体,以及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主体采取积极措施,预防或督促其纠正失信行为,促使其依法有序从失信名单中移除。
什么情况要严惩戒?就是对严重失信主体,法院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缪星还特别强调说,“信用修复”不是“信用数据修改”,无锡法院将司法实践的重点从失信惩戒转为失信修复以及守信激励,是实质性重塑市场主体的“信用观”。
在无锡市某铜业公司,安装了近300个电子封条、40多台监控设备,组成严密的物联网电子查封财产监管系统,全时段动态监管该公司所有的厂房、原材料、生产设备等财产,实时感知和预警现场情况,并及时回传至监管平台。
电子封条和监控设备是无锡中院安装的,在无锡中院的执行指挥中心能实时监控该公司的相关信息。
该铜业公司因担保产生债务约8亿元,先后被7家金融机构诉至法院,经审理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经财产调查,无锡中院发现该公司可供执行财产只有4.4万平方米的厂房及相关机器设备,生产经营尚属正常,如果采取以往的查封后拍卖等措施,不仅会影响该公司的正常经营,还会因此导致该公司财产情况进一步恶化,最终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为实现在执行中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目标,无锡中院利用“物联网查封财产监管系统”,在该公司安装了电子封条和监控设备,实现企业“边查封边经营”。同时,借助系统实时采集该公司生产经营中用电、原料投入、成品产出等信息,通过终端协同和边缘计算,建模还原企业日常生产状况,帮助法院判断企业经营是否正常以及查封的财产价值是否发生变化。
该铜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上述执行措施实施后,既看住了厂房设备,又能让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由于是一家仍在正常生产的“活着的企业”,在随后对该公司的司法拍卖中,该公司整体资产的拍卖价达1.6亿元,溢价4000万元,远超第一次流拍的拍卖底价。
2022年以来,无锡法院在执作工作中坚持科技赋能,完善“物联网+执行”模式,优化升级物联网电子封条、财产监管系统,广泛适用“活封、活扣”。优化区块链案款管理系统,落实反向审批制度,规范发放执行案款79.8亿元,平均用时不超过10天。BOB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朱嵘介绍,无锡中院通过物联网查封财产监管系统,使查封财产监管由物理控制变为信息控制,让企业“边查封边经营”,既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影响,又最大限度兑现胜诉方实体权益,探索出一条“物联网+执行”促进善意文明执行的新路径,开创了大数据时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模式。
无锡中院并没有满足“物联网+执行”的现有成果,无锡中院院长钱斌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无锡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总结物联网技术司法应用经验,加强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在推动中小企业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上加强研究,不断丰富应用场景,妥善处理市场与价格、产品与服务的关系,正确把握需求变化与迭代升级的关系,立足长远改进技术,优化服务。
宜兴某集装袋公司与某绳带公司长期存在买卖关系,截至2021年2月,集装袋公司共欠绳带公司货款376.2万元以及部分生产原料。经宜兴法院审理,集装袋公司被判向绳带公司支付货款380.75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2022年6月,绳带公司向宜兴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企业名下的土地、汽车等财产,并对被执行企业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走访调查得知,被执行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年来因疫情等原因效益不好,才不能及时偿还债务。得知该情况后,宜兴法院执行局法官多次约谈相关当事人、权利人,最终,双方确定了分期履行还款协议,法院第一时间解除了对集装袋公司除不动产查封外的所有执行措施,便于其及时恢复生产经营,解决债务问题。
“破产清算程序完成,正式退出市场!”2022年10月18日上午,随着案件承办人、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季静娜话音落下,无锡某贸易公司完成破产清算,成为惠山区法院探索建立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以来首批退出市场的“僵尸企业”之一。
该贸易公司因管理不善,产生巨额负债,长期不经营。2017年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该公司营业执照,但该公司一直未办理注销登记,BOB长期处于经营异常状态。
惠山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舒秀琴介绍,像该贸易公司这样的经营异常企业,又称“僵尸企业”或“睡眠企业”,若它们大量存在,既占用多种资源,又会阻碍市场健康有序运行。为此,2022年6月,惠山区法院联合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出台了《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从筛查机制、申请启动、审理清算、资金保障、注销登记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率先在全市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促进经营异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依托共建机制,惠山区法院与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构建“双向筛选”工作模式:惠山区市场监管局就主管的吊销未注销等经营异常企业建立备选库,BOB实时更新,移送法院进行筛选审查;法院利用司法大数据对企业涉诉讼案件执行情况进行排查,发现企业存在无可供执行财产,以及其他经营异常情况的,及时反馈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市监部门向法院申请对该企业进行强制清算,只需要提供《申请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信息及证明文件,简化了相关手续。
法院受理由市监部门申请的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后,参照法规,查明被清算企业涉诉情况,指定清算组,并指导清算组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发现符合破产受理条件的,由清算组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机制建立后,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便将该贸易公司列入首批移送名单,依法向惠山区法院提起强制清算申请。惠山区法院依法裁定受理该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对该公司经营现状、资产及负债等情况进行调查。
经清算组清算,发现贸易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遂向惠山区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22年8月30日,惠山区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管理人负责贸易公司的清算工作。2022年10月18日,惠山区法院依法裁定终结贸易公司的破产程序,该“僵尸企业”顺利退出市场。
截至2022年11月29日,惠山区法院共受理公益清算案件63件,其中已有41件结束破产审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11家企业已完成破产清算程序,顺利退出市场。
在助企惠企方面,为减少企业上市融资工作的法律风险和程序障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企业上市挂牌护航工程”,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在“既不主导,也不干预”的前提下,为拟上市企业进行法律风险研判。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充分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框架下高效快速审理拟上市企业涉诉纠纷。
江阴市人民法院立足“执破联动”理念,建立健全执行部门和破产审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提前和破产审理部门沟通衔接,在执行案件中引入预和解、预重整机制,前置甄别研判环节,预先制定被执行企业资产处置最优解决方案。BOB江阴法院还创新探索“营业跟着资产走,员工跟着营业走”的资产处置方式,在执转破的同时,实现司法网拍与招商引资投资人精准对接,完成企业“腾笼换鸟”,既保障了职工安置,又延续了公司无形资产。
据缪星介绍,开展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无锡法院共移送审查“执转破”526件,涉及执行案件6599件、债务总金额190.92亿元,让失信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惠企”行动,建台账、月通报、常调度,5件案件均执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766.33万元,让企业债权及时实现;开展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截至2022年11月25日,执行信访率为万分之1.31。(记者 郑卫平 通讯员 李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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